秋狝春苗故事
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译文节选
五年春季,鲁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捕鱼。臧僖伯劝阻说:“凡是一种东西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和兵戎的大事上,它的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,国君对它就不会采取行动。国君是要把百姓引入正‘轨’、善于取材的人。所以演习大事以端正法度叫做‘轨’,选取材料以制作重要器物叫做‘物’。事情不合于‘轨’、‘物’,叫做乱政。乱政屡次执行,国家将由此败亡。所以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这四种打猎的举动,都是在农业空闲时讲习。每三年大演习一次,进入国都整顿军队,回来祭祖告宗庙,宴请臣下,犒赏随员,以计算俘获的东西。要车服文采鲜明,贵贱有别,辨别等级,少长有序,这是讲习威仪。鸟兽的肉不摆上宗庙的祭器里,它的皮革、牙齿、骨角、毛羽不用到礼器上,国君就不去射它,这是古代的规定。至于山林河泽的产品,一般器物的材料,这是下等人的事情,有关官吏的职责,不是国君所应涉及的。”隐公说:“我是打算视察边境呀!”于是隐公就动身前往棠邑,让捕鱼者摆出捕鱼场面来观看。臧僖伯推说有病,没有跟随前去。《春秋》说:“公矢鱼于棠”,隐公在棠地陈列渔具,这是由于隐公的行为不合于礼制,而且暗示棠地离国都较远。